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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动态    热烈祝贺浙江星册律师事务所 新版网站隆重上线!    2008年4月16日,卢修永律师参加台州市委副书记朱贤良主持的全市律师教育整顿动员会议。    2008年4月25日,卢修永、罗永华律师分别陪同路桥区纪委书记及副区长信访接待。    2008年6月1日,卢修永、姜国贞律师参加路桥司法局组织的法律咨询活动。    律师监督电话:82421876    2008年7月17日,卢修永律师陪同路桥区委书记马晓晖等领导到桐屿街道接特群众来访。    2008年8月14日,卢修永律师参加路桥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成立大会。
法律顾问简介

                   浙 江 星 册 律 师 事 务 所
                       法律顾问服务简介

浙江星册律师事务所系经浙江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一家综合性的律师执业机构。事务所成立以来,社会声誉不断提升,受聘担任多家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广泛涉足刑事、行政、公司、医疗、金融、保险、建筑、房地产、招投标、海事海商、知识产权、劳动仲裁、律师见证、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服务领域。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范围,增加常年法律顾问工作的透明度,现将法律顾问工作的服务范围、工作方式公之于众,以便接受聘请方的监督。

一、服务范围
1、积极协助聘请方正确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聘请方的重大事宜和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2、参与审核制定聘请方企业章程、基本管理制度等,以实现聘请方经营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3、对聘请方在经营活动中订立的有关合同审核把关,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参与重大合同的起草、谈判工作,争取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聘请方获得最大利益。
4、参与聘请方的重大经济活动,提出法律意见,处理法律事务。
5、接受聘请方委托办理工商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非诉讼事务。
6、接受聘请方委托,参加纠纷处理的诉讼和非诉讼活动,如代理调解、仲裁和法院诉讼,某一具体案件代理双方的权利义务另行约定。
7、为聘请方提供与其业务活动有关的法律咨询,向聘请方提供有关信息、资料,解释有关法律规定等。
8、配合聘请方对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以保障甲方的规章制度能够得到贯彻执行。

二、工作方式
1、调查研究,全面掌握聘请方情况。根据了解的聘请方业务情况和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掌握有关的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2、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聘请方急需解决的问题区别情况,采
取不同的措施予以处理。如果属于聘请方正在违约的合同,要在对方接受的前提下,明确责任,签订弥补协议,以消除违约后果,尽可能减少经济损失;对于口头合同,要尽快采取措施,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对于将要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要尽快起诉;对于其他纠纷,区别轻重缓急,选择最佳方式,搞重点突破,一个一个地解决,尽最大努力维护聘请方的合法权益,避免经济损失。
3、在解决聘请方现存的法律纠纷的同时,坚持预防为主,做好治本工作。针对聘请方企业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协助并解决聘请方所存在的问题,制定有关合同管理的制度,使企业管理正式纳入法制轨道。
4、在接到聘请方反馈的信息后,及时处理有关法律事务;如未接到反馈信息,每月定期走访,帮助聘请方处理有关事务。
5、如聘请方生产规模大,经营范围广,需要更广泛深入的法律服务,事务所还可以提供不定期常驻法律顾问,常驻企业内,随时随地处理上述法律事务。

浙江星册律师事务所愿为各单位提供全面的法律顾问服务,与各单位携手共进。如各单位对本所的上述服务有新的建议或意见,恳请指正。

浙江星册律师事务所

注: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其他形式单位参照上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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